关于成立“爱之赠物助学基金”的建议。
我不知道这样的建议对于大家是否合适可行,大家先看一下,欢迎发表意见,相同不同,什么意见都可以。这件事要做的话,不是临时性的,是一件长期的义务工作,所以,是否决定参与,要事先思考清楚,此外,我们要帮助别人,必须在不影响自己和家人,且力所能及的前提下: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大地震之后,会有大批失学儿童,我一直在想用自己有限的能力,帮助其中的1-2位至少完成他们到高中的学业,我的想法是通过可靠的渠道,先和需要帮助的孩子建立直接的联系,然后定期将钱汇款给他们,并同时定期和孩子通信,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----因为我们自己的钱也是辛苦挣来,要用就用在可以看得到结果和反馈的地方比较好。
下面是我暂时想到的:
一:以“爱之赠物助学基金”名义开设一个新账号,方便大家定期汇款,按月或按季度固定汇款金额,不多出也不少出,大家按规定的金额定期付款即可,这样方便计算与管理;有愿意多出者,金额可以另存,用来给学习优异的孩子做奖金;
二:建立“爱之赠物助学基金监督委员会”,以及“爱之赠物助学基金执行委员会”。“监督委员会”为参与的全体成员,人人都有监督的权力,“执行委员会”由大家共同投票选出,执行委员会成员被选出之后,需要做的具体事务是:
1:定期给被资助的孩子汇款,定期给被资助的孩子,以及孩子们上学的学校写信,保持和孩子们以及孩子学校的联系,被资助的孩子需要按时回信,告诉大家自己的学习,生活情况,以及想法等。所有这些具体事务在办理之后,要有拷贝件贴来网站供大家确认(如汇款单,与孩子和学校的往来信件等),所有票据原件均要有专人保存,在“爱之赠物助学基金执行委员会”换届时进行移交;
2:“助学基金执行委员会”每年要做一次总结,将一年中收到的汇款金额统计,包括使用方法,使用对象,所剩余额,以及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单,老师评价等列出详细清单,向参与助学的各位报告;
3:“助学基金执行委员会”可以一年或二年选举一次,最多连任一次-----这个完全是工作之余的义务劳动,需要有时间,以及不嫌麻烦的人来做。没有工资没有特权也没有决定权(决定权在大家手里,遇事大家投票表决,少数服从多数)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以上是我暂时想到的一些,还非常粗糙。这个建议是否可行,还请朋友们一起讨论。并期待朋友们提出更多细则,好为“助学基金”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。
附件: